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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矿大科技园(矿科∙智汇谷)”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C4栋,建筑面积15340平方米,主体四层共159间精装修办公空间,于2020年5月正式交付使用。园区的运营主体为“徐州沛县矿大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由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共建。
(一)国家省级
1、2019年6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出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贷款率考核等重大部署,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 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
支持商业银行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放贷户数和金额逐年合理增长。鼓励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进行打包组合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的扣分因素。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和融资项目数据库。对于商业银行行使质权获得的知识产权,可按程序减免维持费用。
3、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的公告(第358号)
5、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 )
6、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 第461号)
7、《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印发新一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站通·全省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知发[2021]45号)
(二)市委、市政府
《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于政策的意见》(徐委发[2016]4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建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徐委发(2017]53号)
《市委、市政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深入推进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徐委发[2018]20号)
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徐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加强徐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 (徐知通(2021]5号)
《关于2021年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 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徐财工贸)[2021]64号)